过期就餐券引发消费争议
某餐厅推出促销活动,凭就餐券可享免费用餐,顾客老王持券前往消费,结账时却被告知:"先生,您的就餐券已过期。"老王当即提出异议:"券面上并未注明有效期。"服务员随即指向券背面的免责条款:"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。"
经查证,该就餐券确实印有"2023年度使用"的说明,但字体较小且位置隐蔽,当地消费者协会已介入调查,提醒消费者注意各类优惠券的使用细则,老王无奈表示:"这次经历让我深刻理解了'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'这句话的含义。"
(专家建议:商家应明确标注优惠券有效期,并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;消费者在使用优惠券时也需仔细阅读相关条款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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